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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收购生产性废旧有色金属和生产性废旧黑色金属管件、机电产品、汽车配件、建筑材料(不含木材)、化工原料(不含国家限制产品)) [详细介绍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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